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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享作者參與台灣網路人才培育研習營及國際網路組織的經驗與觀察,探討公務體系參與網路治理的困難,強調由下而上的制度變革及組織化公民社會在推動台灣網路國際參與中的重要性。
今天參與台灣網路人才培育研習營的第二輪選拔,拿了個正取第一名,實在承蒙不起,還需多多積極參與。這表示今年可以使用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慷慨大方的資源,出國實地參與國際網路組織的重要會議。
TWNIC 一向很大方,在青年培訓部分不遺餘力。這次培訓營是繼去年參與亞太網路治理學校(APSIG)之後,我第二度參與 TWNIC 辦的活動。
選拔成為代表,表示我有義務將國際現場的第一手資訊寫出來,與台灣的朋友一同學習新知。我應該會選擇參與複數次ICANN(網際網路名稱與數位位址分配機構)會議,近一步深度探索網路治理界的前輩們努力的領域。
不過今天上完課實在是蠻感慨的,心裡有很多話想說,索性寫成了整個系列的第一篇文。當然不免俗地需要先免責,根據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辦法,以下言論並沒有代表服務機關,更沒有使用工作職稱,僅為一些個人這些年參與國際網路事務的感想與焦慮。
今天培訓營結束前,主席周立德老師要參與學員用一分鐘的時間發表自己的心得,總的為一個收穫與一個問題。此時我忽然理解了「五味雜陳」四個字是什麼意思,好多東西想要講,但又不知道適不適合(已經被八卦版斷章取義到得了PTSD),而且當時只有一分鐘。
我實際分享的內容是濃縮版,適合再次展開。我的啟發是「網路治理一言以蔽之,便是針對各種『有限的』數位公共財進行分配與創新,讓會受到影響的各種人有機會參與其中,並且在創新的過程中下降公共財的成本。」而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在由上而下(top-down)的官僚機構,進行由下而上(bottom-up)的制度變革。
關於網路治理的變革實踐,這究竟是不是一場變革的幻覺,我到現在還沒有答案。我自己首先是一個公民社會的積極參與者,因緣際會參與政府部門,才有機會一瞥國際網路組織的面貌,並且第一線參與國際技術社群,但也因此讓我發現,要持續參與國際網路組織,並不是一件多容易的事情。反而讓我回頭想說,臺灣要站上網路世界的舞臺,是不是應該倚靠組織化的公民社會,而不是條條框框一大堆的官僚組織。
過去這兩年,由於需要配合國際時區,許多國際會議是在半夜進行。有一陣子我幾乎是日夜顛倒,大量參與各工作組(Working Group)的線上事務。有多少公務員願意這樣做呢?回頭看來,幾乎都是約聘人員願意這樣幹,但約聘的比例實際上非常少,並沒有新聞寫得那麼多(打三折都還不到)。
公務員不願意這樣幹也是合情合理。第一個原因是上班時間是沒有彈性的,半夜上班只能用加班處理,隔天白天還是要上班,半夜上班還需要寫加班日誌,而且一個月的加班時數是有上限的,超過了也不可能報加班。
更別提多數公務員是不習慣也不願意開口講英文的,還要用英文討論技術發展,這是要逼死誰,他們高考進來又沒有這個覺悟。此外還有一個更關鍵的可能原因,就是越多的新知與國際進度,就代表更多的業務。這對於沒有權力分配工作的承辦人員,等於是幫自己加更多的工作。說真的,就這點薪水,it’s above their paygrade。
但我在這段過程中學到很多。在參與國際標準訂定的過程中,發現「真正」可以滿足人權價值的數位標準已經成熟,而且有許多政府、企業以及學界正在磨刀霍霍,加大投資力度參與其中。你能想像有一天,政府提供的數位服務,竟然可以幾乎全面自宮,讓數位監控幾乎不可能,讓每一個人都享有絕對的隱私與自主權嗎?
我正是因為大量的夜間熬夜參與,才能夠在第一線親歷這個現象的發生,並且在大量的交流下,理解各國朋友在各自的崗位上如何推動這個尚未崛起的運動。我們也因此才知道該怎麼有效地轉化為符合台灣民情的專案。
我可能也是因為對於人權的追求,才願意到現在還留在現在的部門服務,我非常擔心自己作為機器裡的齒輪,一個不小心,便有可能成為平庸的邪惡者。任何具有一定的官僚體驗的人,大概心底都知道這極有可能發生。至少我知道自己的良知可以成為某種程度上的抗體,直到受不了離職為止。
但說真的這是一段非常過癮的經歷,通常能夠進行網路標準建構的人,幾乎都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技術人才,能夠挑戰他們,獲得平等的討論,甚至是加速台灣的技術發展,真的很感激。不過體力還是有極限的,我漸漸降低了晚上加班的狀態,因為身心狀態出了問題。
這兩天與同事討論,如果我們這些不要命的約聘離職,到底該如何交接,留下這兩年多來努力累積的人脈網絡。結論是非常困難,就像是合夥人帶走了客戶、里長伯帶走了真正能解決問題的頭人。我們雖然沒有那麼大的產值,但這些建立起來的國際情誼,是很難用制式化的交接,交給下一手的。下一手需要自己積極的重新建立人脈,可能兩年又過去了,身心又具疲了。
說得更好笑一點,都是公開資訊了應該就可以講。
在報名參加台灣網路人才培育研習營之前,我們並不知道數發部的出國預算被砍光。結果實際參加研習營之後,發現參與學員還有來自其他公部門的熟面孔,原來是 NCC 的朋友,他們的出國預算也被砍到零了。參加研習營的人本來就是積極的人,這些積極者今年只能換另一個身分,以青年之姿,仰賴 TWNIC 的民間資源,繼續將青春奉獻於台灣與網路組織的連結。
持續性是一個至今無解的問題。來自公民科技社群友人的玩笑話「網路組織會議不就是上網開會」,說真的不理解網路技術的人,可能真的會相信這個笑話不是反串。但凡任何專業領域技術,要有實質合作,是需要非常大量事前積極聯繫。十次有九次失敗是正常的,但是訓練出來的人才是不可多得的,屢敗屢戰比常勝軍還難得。
而且網路治理組織,有大量的「多方關係人活動」,這是非政府成員也可以積極參與貢獻的場子,由於臺灣被拒於許多已正式國家為條件的「多邊組織」之外,這是台灣人少數可以正大光明走進去的地方。
我們如何在由上而下(top-down)的官僚機構,打破國家參與國際合作的限制,進行由下而上(bottom-up)的突破性外交,私以為這是值得建制化的領域。而且這並非沒有前例,歷史上中共在國際上居於劣勢時採用了「以民促官」、「以民掩官」的做法,讓民間交流突破官方壁壘。現在情勢整個顛倒過來,臺灣在太空技術或一些機敏技術老早也使用了這種 dual-use 的做法。那麼在更軟性的開放數位技術合作,是不是也值得考慮一下?數位經濟的長足飛躍,是不是應始於國際標準的積極採用呢?臺灣的資服業者,又有多少人願意投入成本在這短期內難以見效的重要領域。
在高度不穩定的組織服務,同時又要試圖做出所謂「成績」,我終於願意下結論,這恐怕不是一個適合長期進行人才培力的地方。那麼具有組織性的公民社會會不會是更好的解法?
我非常豔羨台灣兩個網路組織的發展,第一個是 FIDO Taiwan Alliance 與張心玲分會長,這是數位產業標準的奇蹟。Karen 會長竟然能靠一己之力,將台灣數十間企業整合成功推入國際,甚至讓謹慎的公部門也願意參與。讓新興標準不再是口號、記者會、MoU,而是真正能普惠大眾的技術。
另一個便是 TWNIC,能夠從當初交通部撥款成立的財團法人,如今成為自營運的獨立組織,與政府之間具有臂距,又有足夠的代表性,代表台灣與國際組織互動,甚至還能長年培力網路治理人才。而且台灣有許多網路治理前輩,如吳國維老師、詹婷怡前主委等,還能在重要的上層國際組織作為董事、主席等,實在是不知道當時艱困的國際脈絡要怎麼誕生這樣難得的案例。
這或許是在「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之間幾個不錯的平衡案例。網路治理說穿了其實就是權力博弈遊戲,我們有沒有足夠先進的思維,在千百個既有網路問題越來越嚴重,下一代網路發軔之時,能夠退一步,讓多方關係人進場形塑出具有共識的結論,並演化出技術標準,影響產業、政府,最終涓滴至個人。網路發展史有很多傑出的案例,讓小蝦米產生權力駁倒大鯨魚。但由於網路技術已經普及到每天每個人都在用,大眾便很容易忘記這是多麼偉大的技術故事,這是很值得所有人都理解一下的。
以上是我早上五味雜陳的感想展開版,將撞得滿頭包的經驗分享出來,實在是不好意思。希望這次不要再被斷章取義了,阿們,阿彌陀佛。